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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倡議:飲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前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針對消費者反映飲品中冰塊含量過多導致飲用體驗感變差等問題,中消協8月23日發出倡議,廣大餐飲經營者應該尊重消費者的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飲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前提。

根據近期中消協對北京一些商圈知名冷飲品牌的消費體驗調查,餐飲經營者對加冰量缺乏統一標準,即使同一品牌不同店鋪對于“正常冰”的標準也不統一。各餐飲經營者的冰塊大小、形狀不同,有的飲品中冰塊為扁片或中空狀,也不能簡單以冰塊數量來衡量加冰量。有消費者反映,飲品中冰塊含量過多導致飲用體驗感變差,部分飲品在手機點單頁面的溫度選項只有“冰”,有些飲料店甚至拒絕消費者提出的“去冰”要求。

中消協有關負責人建議,消費者購買飲品時,餐飲經營者應主動詢問消費者是否需要加冰及加多少冰。若飲品存在確實無法去冰或飲品為特定的冰與配料結合等情況,餐飲經營者應在點單頁面明確標注或在點單時提示消費者注意。

餐飲經營者應根據消費者的實際需要,為消費者提供“多冰”“正常冰”“少冰”“去冰”等個性化選項或通過備注方式調整加冰數量,供消費者自主選擇,也可以將飲品和冰分開,由消費者自主決定是否加冰及加多少冰。

消費者購買飲料時,默認購買的是飲料而不是冰。餐飲經營者可以在點餐臺、廣告單及食物圖片等顯眼處明示顧客有要求飲品不加冰的權利。若消費者對加冰容量提出質疑時,餐飲經營者應予以及時、正面的答復。(記者趙文君)

[責任編輯:楊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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