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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即時看!北京海淀:分布式光伏給予每千瓦800元一次性資金補助

6月19日,海淀區2023年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發布。

其中提到,未享受市級補助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在項目完工后,最高按總投資額的30%給予資金補助。其中,海淀區域內法人單位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成并網發電后按裝機容量給予每千瓦800元一次性資金補助。

原文如下:


(資料圖片)

海淀區2023年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促進節能降耗,提升綠色發展水平,助力生態文明建設,根據《海淀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海行規發〔2019〕8號),特制定本申報指南。

一、支持范圍及標準

(一)節能改造項目

鼓勵開展節能技術改造,重點支持節能減碳新技術應用場景構建、自主創新節能新產品推廣、低效數據中心綠色節能改造、綜合智慧能源系統及智能微電網系統建設。在項目完工后,最高按總投資額的30%給予資金補助。

(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

未享受市級補助的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項目,在項目完工后,最高按總投資額的30%給予資金補助。其中,海淀區域內法人單位建設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成并網發電后按裝機容量給予每千瓦800元一次性資金補助。

(三)市級節能獎勵配套

對本市給予支持的節能項目、熱泵應用項目、清潔生產中高費項目、綠色技術應用項目等進行配套支持。最高給予1:1的區級配套資金。

(四)節能先進獎勵

對國家級、市級節能領域循環經濟試點單位、低碳試點單位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最高支持金額50萬元。

(五)節能降耗新機制及節能管理能力建設

對本區用能單位開展的能源審計、清潔生產、能源管理體系認證等項目,給予咨詢費用補助。最高支持金額15萬元。

申報單位可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自愿申報上述五種資金支持方式,受理部門根據項目性質、資金總額、實際節能效果、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情況,結合實際測算確定最終支持額度。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能耗納入海淀區統計范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海淀區辦理工商注冊、稅務登記手續。

2.本期征集項目時間為2022年1月1日至本次申報之前竣工的項目。

3.項目建設地點在海淀轄區內。

4.項目資金來源非區級財政資金,已獲得區級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再重復獎勵。

三、提交材料

1.海淀區節能專項資金申請表;

2.項目申請報告;

3.項目實施合同;

4.項目竣工決算報告、結算明細清單及相關憑證;

5.申報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獎勵的,提供備案證明、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獎勵申請表等相關文件;

6.申報市級節能獎勵配套資金的,提供市級評審結果、節能獎勵證明文件;

7.申報節能先進獎勵的,提供證書等相關證明文件;

8.申報節能降耗新機制及節能管理能力建設補助資金的,提供咨詢合同、審核報告等;

9.法人營業執照;

10.法人授權委托書、身份證復印件;

11.行業主管部門推薦的項目應附推薦意見。

四、資金申報及審核程序

1.申報時間。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31日。

2.網上申報。申報單位需登錄海淀區專項資金統一申報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申報平臺入口:.cn/zxzj/(中關村科學城企業綜合服務平臺技術支持電話:88493625)

申報單位通過申報平臺在線提交申報材料,受理部門根據項目申報條件對企業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核。

3.報送材料。網上申報通過后,申報單位將網上審核通過的正式材料,一式三份膠裝成冊(正反面裝訂,封面加蓋單位公章及騎縫章)統一報送區發展改革委。(地址:海淀區四季青路6號海淀招商大廈東903房間;電話:88497836,88497226)

4.專家評審。對有需要專家評審意見的項目,由區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第三方現場評審,出具審核意見。

5.部門聯審:結合項目申報和資金情況,優先支持節能效益明顯、示范作用較強的項目,廣泛征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形成專項資金支持初步方案。

6.網上公示:專項資金支持方案上報區政府,經審議通過后,通過區政府網站面向全社會進行公示。

7.撥付資金:公示無異議后,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區財政局履行資金撥付程序。

五、其他事項

1.資金的審批撥付程序及監督管理,按照區財政相關規定執行。

2.未盡事宜請參照《海淀區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中相關條款執行。

3.區發展改革委對本年度申報指南擁有最終解釋權。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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