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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家法院掛牌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


(資料圖)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徐偉倫

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到來前夕,北京市8家中基層法院于8月14日分別設立了兩級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標志著北京法院三級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全部掛牌成立,構建起科學完善的環境資源審判體系,著力為生態涵養區、密云水庫等重點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保護提供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務。

據北京市高級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安鳳德介紹,2021年至今,北京法院每年收結環境資源類案件約900件,案發區域集中在河湖庫區、遠郊山區和山川接壤區等野生動物、林木集中區域。基于北京生態保護持續向好的大環境,涉水、大氣、土壤等環境污染案件的數量較少、刑事案件相對較少。

據了解,北京高院于2019年12月在民事審判一庭加掛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庭”,持續謀劃和推動全市法院環境資源審判體系的建立工作。此次,北京市第四中級人民法院及門頭溝法院、房山法院、通州法院、懷柔法院、平谷法院、密云法院、延慶法院統一掛牌成立環境資源審判專門機構。

目前,北京法院已建立環境資源審判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的歸口審理模式,部分法院還建立了包含執行程序在內的“四合一”審執模式,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網日益織密。與此同時,北京法院近年來不斷探索創新裁判和執行方式,積極適用補種復綠、增殖放流、認購碳匯等替代性責任承擔方式,采取建造草坪綠地、植樹建環境保護公益林等方式促進區域環境容量和承載能力的恢復和提升,并探索異地修復、執行回訪等執行方式,確保判決執行到位。

在推動京津冀生態環境保護區域司法協作方面,三地高院于2016年共同簽署《京津冀環境資源審判協作框架協議》,構建起三地高院信息共享、協調聯動機制。北京各中基層法院近年來圍繞重點區域、流域與屬地津冀法院紛紛開展有針對性的跨區劃司法協作工作。為進一步加強協作,京津冀三地法院于8月14日在平谷法院金海湖法庭召開京津冀生態保護協同發展研討會,并簽訂新一輪司法協作協議,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推動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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