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資訊 > 創新 > 正文

廣東出手!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服務價格標準不一、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長期以來,房產中介市場的一些“痛點”常常成為市場討論的焦點。近日,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的要點包括,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利用虛假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和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

與此同時,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通過經營門店、網站、客戶端等線上或線下的渠道,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應當分別明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并在房地產經紀服務合同中約定。

此外,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

在日常生活中,許多購房者都會接收到一些房產中介的“騷擾電話”,《實施意見》也提出要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收集、處理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和誠信原則,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建立健全客戶個人信息保護的內部管理制度,嚴格依法收集、使用、處理客戶個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泄露或非法使用客戶個人信息。未經當事人同意,房地產經紀機構及從業人員不得收集個人信息和房屋狀況信息,不得發送商業性短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

對于傭金,以深圳市場為例,目前行業收費標準為房源成交價的3%,而且由過去買方“全付”轉向買方和賣方共同承擔,但具體收費可以商談。“其實,一般來說中介收不到3%的傭金,以我們公司的標準來說是不能低于1.6%,至于買家賣家各給多少,就需要我們跟雙方進行博弈。”有房產中介表示。

不過,也有購房者反映,在當下樓市銷售不旺的背景下,由于賣家需要承擔部分中介傭金,一些房產中介會以賣家出的費用不高為由而降低服務標準和推廣力度。“我剛剛準備掛盤一套景田的二手房,中介經理就問我能給多少傭金,而且要給到10萬元以上才可以進行門店全員推廣。”在深圳翠竹,記者見到正準備賣房的陳先生,他告訴記者,“買賣雙方承擔中介傭金可以理解,但類似的漫天要價的情況實在令人反感。”

有分析人士表示,房產中介行業更應該關注的是如何找到可持續發展方式,擺脫單純依靠傭金的生存法則,否則實體門店跟隨市場隨波逐流,跌了就關,復蘇又進入,還是短線思維。

校對:祝甜婷

關鍵詞:

最近更新

關于本站 管理團隊 版權申明 網站地圖 聯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23 創投網 - www.zzkede.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系我們:39 60 29 14 2@qq.com
皖ICP備2022009963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