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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好的糧食酒卻成酒精兌白酒? 瀘州老窖二曲再陷誠信危機

產品的標簽標注內容必須準確,是產品質量要求非常重要的一部分,但是有些廠家偏偏在標簽上做手腳,央視記者調查發現,標簽標注內容不準確問題,不僅僅存在于小超市、小企業,就連瀘州老窖這樣的大品牌,都未能幸免。

大連消費者于女士去超市買酒,工作人員向于女士推薦了這款標注為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二曲酒。

“當時我強調問是不是糧食酒,我們也知道糧食酒好,他說是糧食酒。”

配料欄標注有高粱、小麥、大米、玉米等字樣

于女士看到包裝,又是知名企業生產,再加上售貨員的極力推薦,就理所當然地認為這種瀘州老窖二曲酒是純糧食酒,并當即購買了兩瓶。

配料表的最后兩項,標注的還有食用酒精和食用香料。

當于女士再仔細查看酒的包裝時,才注意到,

應該是液態法白酒,就是老百姓俗稱的酒精酒。”

“我就覺得特別詫異,純糧酒怎么能有食用酒精呢?這個酒的標準不是純糧酒的標準,應該是20821,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根據國家標準《飲料酒分類》,我國把白酒按生產工藝分成三類:

固態法白酒:

國家標準GB/T10781,用純糧食釀造而成;

液態法白酒:

國家標準GB/T20821,用食用酒精串香勾兌而成;

固液法白酒:

國家標準GB/T20822,以不少于30%的固態法白酒跟液態法白酒勾調而成。

屬于液態法白酒

記者注意到,于女士購買的瀘州老窖二曲酒,標簽上標注的產品標準號為GB/T20821,。而根據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2013年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第一條,使用食用酒精勾調的白酒(也就是液態法白酒),其配料表必須標注食用酒精、水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在進一步的調查中記者發現,正因為包裝上標注的配料和產品標準號相矛盾,違反了國家強制標準GB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和原食藥監總局244號文,瀘州老窖二曲酒早在兩年前,就在湖南、遼寧、吉林等地的監管部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中,被權威檢測部門判定為不合格產品。

等地的市場上仍有銷售

但記者在調查中發現,時至今日,這款白酒在北京、遼寧。

大連仟和超市售貨員:這里面含有大米和玉米。

記者:這應該是糧食酒吧?

大連仟和超市售貨員:對。

利用自己的知名度誤導消費者,是一種缺乏誠信的行為。

明明是用食用酒精串香勾兌而成的白酒,瀘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卻在這款二曲酒的配料表里標注高粱、小麥、玉米等糧食,于女士認為,瀘州老窖的做法,實際上是在

相當于生產者對于食品的一個說明書和承諾書。

專家告訴記者,食品標簽雖然不大,但是作用非常大,

正是因為標簽的重要性,我國出臺了一些強制性的國家標準,對食品標簽標識從內容、格式,甚至到字體的大小都有詳細的規定。

中國農業大學食品學院副教授朱毅表示:

生產廠家如果主觀故意,蓄意篡改標簽

,給消費者傳遞不真實的信息,那么這個。

92起案例中有四分之一與標簽標識違規違法有關

從2017年7月開始,國務院食品安全辦等9部門部署在全國開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行動,記者注意到,在今年最新公布的一批行政處罰案件中,僅北京市公布的,其中。

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政治和法律部教授王偉表示:

是一種違法和失信的行為

這樣的行為從本質上來講就。對于這樣的行為,我們也需要把它納入到信用建設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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