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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因加盟店跑路被坑 總部能“擇”干凈責任?,

伴隨線下培訓、早教機構紛紛復課,各大商場陸續重拾往日熱鬧。

而在銀泰百貨大紅門店,原本熙熙攘攘的三層卻十分冷清。繼不久前巧虎KIDS撤店,隔壁的馬博士嬰幼兒游泳館也悄然跑路。兩家店面并排而立,空空蕩蕩,令家長們無比寒心。原想奔著大品牌去,卻遭遇加盟商一走了之,無人擔責的窘境。

這樣的現象已成為行業潛規則,一次性付出的加盟費與每年交納的品牌使用費,實際上只換來了掛上品牌牌匾的權利。獨立經營、財務分開等做法,也讓加盟店與總部間只是品牌輸出的合作關系,并無代償義務。

馬博士銀泰大紅門店,門口貼著的封條。

案例

知名門店跑路 家長退款無門

玻璃門上,鼠年“富貴平安”的立體卡通貼紙以及懸掛的“福”字鯉魚,還在傳遞著新春喜氣。門把上一副大鐵鎖、白紙黑字的封條,卻與之形成鮮明對比。

位于銀泰百貨大紅門店三層的馬博士嬰幼兒游泳館,如今已是人去樓空。

記者在現場看到,門口放置著一塊通知立牌,告知顧客可發送郵件進行信息登記,收集工作截止到8月31日,并給出退卡聯系人“劉總”的電話。

“我們早就登記了,電話也打了很多次,根本沒有人接。”一位家長氣憤地告訴記者,7月以來疫情好轉,但馬博士始終沒有營業。她和有同樣遭遇的家長們各方打探得知,經營者已關門跑路,就連商場也聯系不到對方。

該家長展示了另一份由商場發布的“溫馨提示”,告知消費者如不能順利退卡,商場將協助調解,消費者也可通過司法程序進行維權。這份提示中退卡聯系人除了“劉總”外,還有一位“段總”,記者多次撥打二人電話,均無人接聽。

“6100元辦的卡,還剩5000元拿不回來了?”“無良商家辜負天真孩子的喜愛”……網絡上,諸多家長紛紛發帖訴說自身遭遇。“春節以來游泳館一直沒開門,我們也選擇了相信,誰知竟是這種局面。”家長王宇(化名)告訴記者,他辦的卡是3500元25次,約有一半剩余,算是家長中損失少的。

從家長們的繳費單據來看,錢款流入了這家馬博士的經營方“北京嘉祥聚合商貿有限公司”。該公司成立于2014年4月,注冊資本1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劉嘉慶。7月20日,因“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公司被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既然該公司聯系不上,記者致電馬博士總部“北京貝特寶科技有限公司”。對方稱馬博士在全國范圍內沒有直營店,都是做加盟的。“加盟店為獨立經營模式,財務和公司總部完全分開。我們對加盟店的經營狀況不負責,更不可能替跑路的店面去還錢。”

調查

十幾萬加盟費 只買一塊牌子

雖然在馬博士店面損失尚不算多,但令王宇鬧心的是,他于去年11月在隔壁的巧虎KIDS早教機構,為孩子繳納了近18000元費用,只上了十次課。“巧虎繳費家長更多,金額也比較大,目前收集到的情況是退費金額不少于四五百萬元。”

記者了解到,這家巧虎KIDS的經營方“北京思凱文科技有限公司”已在8月初宣告破產。破產前,該公司完成了一系列動作——注冊資本由500萬元銳減至10萬元,法人代表和企業名稱均進行了變更。與馬博士店面如出一轍的是,作為巧虎KIDS品牌運營管理方,上海鯡魚寶寶教育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在公眾號上發布公告稱,巧虎KIDS銀泰中心所屬公司系獨立運營主體,北京其他巧虎KIDS也均為獨立運營主體。

公告中,鯡魚寶寶公司稱巧虎KIDS銀泰中心不會“跑路”,會員可登記需求并得到妥善安置。但記者了解到,目前收到回復的家長對所謂方案十分不滿。例如購買近2萬元、96個課時的課時包,僅上了十余次課,卻被告知只能拿到遠低于家長預期的退款等。一位家長直言“感覺每人灑水一樣給點兒”。

疫情過后,加盟店狀況頻出,跑路已不再是新聞。人們疑惑,做加盟店需要什么門檻,為何總部能將自己“擇”得干干凈凈?

記者以想要開加盟店為名,聯系馬博士總部“北京貝特寶科技有限公司”。招商業務部一位劉姓女士介紹,相關費用主要分兩方面。“一是加盟費,僅支付一次,各地區價格不同,北京地區繳納15萬元。然后是品牌使用費1萬元,需要每年繳納,每年發放授權證書。”繳費后,總部會為加盟店提供人員培訓、定價參考、活動方案等前期運營服務。“可以大致理解成您把裝修、人員招聘等都做好,自己開了一家店,然后用我們馬博士的品牌名稱。”

回應

只是品牌輸出 并無代償義務

劉女士強調,加盟店均是自行辦理營業執照,獨立經營,和總部財務系統完全分開。“您賺錢我們不抽成,經營不善賠錢了,公司也沒有責任。”記者追問,若產生什么問題,總部就全然不管嗎?對方沉吟后表示,“這得看什么問題了,客訴、運營方面的我們會協助雙方溝通,給一些技術解決方案,但更深層的……您是指?”

記者直言,比如加盟店跑路。對此劉女士稱,總部與加盟店只是品牌輸出合作關系,公司對加盟店沒有任何代償義務。“您新開的店,大額的預付卡可能不容易賣,可以從小額賣起,積累起顧客信任再賣大額的。”但顧客往往不會細致區分一家店是加盟還是直營,加盟店跑路后難免對品牌造成影響,總部難道不介意嗎?劉女士坦言這一點沒有辦法,“要做加盟,就要承擔一些這種負面的影響。”

記者了解到,目前對于馬博士銀泰大紅門店跑路問題,家長已通過12345等渠道向豐臺區城管指揮中心、豐臺區市場監管局等單位反映。官方回復稱,執法人員多次嘗試,均無法聯系到相關負責人,無法組織調解,建議消費者通過司法程序解決與維權。

加盟店出售預付卡后跑路,總部是否也應擔責?對于這一核心問題,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岳屾山表示,若加盟店是獨立注冊的經營個體,加盟費只是對于總部品牌的使用,那么它的經營狀況總部是不承擔責任的。中消協律師團成員、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也持類似觀點:加盟商作為獨立法人,在顯著位置亮照經營。消費者具體與誰簽約,將錢款付給誰,享受誰的服務,責任就在誰。

追問

捆綁“信任利益”總部豈能無責?

重慶中耀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源佳刊文表達了其他觀點,他認為雖然《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了加盟店(被特許人)是一個獨立的經營實體,在法律關系上并不從屬于總店(特許人),但在特許經營企業對消費者的責任承擔問題上,涉及外部第三人的因素,必須考慮商法上保護善意第三人的要求。

加盟店與總店保持著大致相同的外觀形象和經營模式,易使消費者產生總店與加盟店同屬一個企業,或總店對加盟店全權負責的印象。這符合《合同法》中關于表見代理的規定,因此總店對消費者的損失承擔連帶責任。當然,這只是外部責任,總店與加盟店的內部責任劃分,還是應當依據《特許經營合同》中的約定。

在中消協律師團成員、北京清律律師事務所主任熊定中看來,加盟店跑路,品牌方不能說全無過錯。“例如沒有留足保證金,沒有相關商業模式預防(跑路行為)等兜底措施。至少在法律層面上有和加盟店共同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嫌疑,消費者可以追究總部共同侵權責任。”至于商場,只是一個承租平臺,他認為即便有責任也比較輕微。“更建議家長去找總部,從連帶關系上也比較順一點。”

事實上,總部是否應為加盟店經營行為擔責,確實在業界存在爭議。江蘇省消協秘書長童天武曾表示,消費者選擇連鎖業態的加盟店,是因為捆綁了對總店的“信任利益”。據此他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商標法》規定,當被許可人的產品侵權了,商標許可認人是要承擔連帶責任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對這一點也作了確認。這樣一種法律制度應當引入商業業態下的連鎖經營業態,否則,這個連鎖經營的業態就是一個有點病態的經營方式。”

遭遇跑路過后,更重要的是未來如何提防。李斌坦言,疫情過后這類事件太多,維權極為不易,且面臨后續執行難的問題。“消費者對打折促銷要保持定力,選擇規模大、信譽好的正規企業。看清簽約對象是誰。消費的時長和預付金額不可過高,參照國務院對校外培訓機構的規范意見,盡量避免超過3個月,尤其跨年度的預付費。”

(記者 魏婧)

關鍵詞: 加盟店跑路 總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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