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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隱瞞合同重要情況 中國人壽輝南支公司被罰3000元

中華網財經訊,據銀保監會網站消息,近日,通化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中國人壽輝南支公司保險代理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被警告并罰款3,000元。

經查,中國人壽輝南支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保險代理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2017年9月28日,投保人馮某通過中國人壽輝南支公司代理人趙某某購買了“國壽福終身壽險”保險產品。在銷售過程中,趙某某未向馮某告知猶豫期過后退保會有損失。

上述事實,有證據微信截圖、監管部門同趙某某核實的電話錄音、舉報事項調查說明等證據證明。

綜上,通化銀保監分局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上述保險代理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違規問題,違反了《人身保險銷售誤導行為認定指引》第七條、《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對中國人壽輝南支公司給予警告,并罰款3,000元。

關鍵詞: 中國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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