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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爽天價合同背后:投資方北京文化一季度仍虧損 陷內控危機被ST

中華網財經4月30日訊,近日,演藝人員鄭爽在拍攝《倩女幽魂》這部劇時涉嫌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稅等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進組工作77天,片酬1.6億,#日薪208萬#、#日薪208萬是什么概念#等話題相繼登上熱搜。

4月29日晚間,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網站發布消息稱,已責成北京市廣電局對電視劇《倩女幽魂》制作機構涉嫌違反制作成本配置比例有關規定啟動調查,同時要求北京市廣電局、上海市廣電局等配合稅務部門對有關公司和鄭爽簽訂“陰陽合同”、拆分收入獲取“天價片酬”、偷逃稅等涉嫌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如有違法違規情況將嚴肅處理。

同日,北京文化(000802.SZ)發布公告表示,由于會計師對公司2020年內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于4月30日停牌一天,并自5月6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北京文化變更為“ST北文”。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倩女幽魂》(后改名《只問今生戀滄溟》)由北京世紀伙伴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世紀伙伴”)出品,世紀伙伴曾為上市公司北京文化(000802.SZ)旗下子公司,而北京文化也因短短數年頻頻押中《戰狼》系列、《流浪地球》《我不是藥神》《你好,李煥英》等多部爆款影片被稱為熱門影片制造機。

這部電視劇不僅牽涉到“天價片酬”、“偷稅漏稅”等影視劇行業生產管理過程中違法違規的灰色部分,更將A股上市公司“拉下了水”。

律師:鄭爽判到最高7年的刑罰概率很大

據微博上對鄭爽的舉報內容稱,世紀伙伴承諾鄭爽的1.6億元的片酬將通過“陰陽合同”的方式實現。其中,4800萬元的片酬通過“陽合同”的形式,由北京世紀伙伴與鄭爽個人簽訂合同支付。剩下1.12億元通過“陰合同”的方式,約定由乙方向鄭爽母親劉艷實控的公司“上海晶焰沙科技有限公司”(簡稱“上海晶焰沙”)增資1.12億元。

根據天眼查顯示,上海晶焰沙成立于2019年,注冊資本8000萬人民幣,從事人工智能等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業。原始股東為張麗敏、惠敏、林慧艷。2021年3月,公司發生股權變更,張麗敏、惠敏、林慧艷退出了上海晶焰沙科技的股東名單。目前公司實際控制人為陳明磊。

舉報內容中一份代持合同則顯示,上海晶焰沙實際出資人為劉艷,她也是唯一實際股東,持有公司100%股權,張麗敏則是簽署代持的名義出資人。林慧艷、張麗敏分別持有上海晶焰沙科技40%、30%的股份。

此外,舉報內容中提供的增資合同中顯示,付款乙方為浙江唯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簡稱“唯眾影視”),并非世紀伙伴。根據天眼查顯示,浙江唯眾實際控制人為杜新方,與此次事件中所涉及的關鍵人物以及北京世紀伙伴并無直接關聯。

2019年8月1日,唯眾影視向上海晶焰沙轉完最后一筆增資資金后,這些錢分別在8月6日和7日,以“借款”的名義轉到了上海晶焰沙的股東林慧艷賬戶中。但林慧艷等退出上海晶焰沙股東名單后,這筆錢的流向目前也不得而知。

此外,鄭爽母親劉艷表示,為了逃避40%的個人所得稅稅款,“陽合同”中的4800萬元片酬可通過將鄭爽作為萃珊雯公司的簽約藝人簽約,這樣只需交20%的稅款。

根據天眼查信息顯示,新沂萃珊雯影視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劉艷作為大股東,持股97%。

2018年8月,愛奇藝、優酷、騰訊視頻三大視頻網站、六大影視制作公司聯合發布《關于抑制不合理片酬,抵制行業不正之風的聯合聲明》。在遵守《通知》規定片酬比例的同時,規定演員單集片酬(含稅)不得超過100萬元,總片酬(含稅)不得超過5000萬元。

2020年,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電視劇網絡劇創作生產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演員片酬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全部演員總片酬不得超過制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封躍平在網易娛樂采訪中表示,鄭爽此次如果不是初犯,除了要補稅和繳罰金之外,可能就會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她所涉及的金額來看,判到最高7年的刑罰概率很大。”

目前,上海市稅務局第一稽查局已予受理此事,正在依照稅收法律法規進行調查核實。北京市廣電局已啟動對相關劇目制作成本及演員片酬比例的調查。當事人鄭爽4月29日回復稱,“稅務部門已經在核實我的合約、個人稅務、一切有關經濟合同,我愿意接受并配合一切調查。結果會公布于眾,感謝大家關注。”

電視劇收入“捉迷藏”,高管、會計事務所紛紛“開撕”

2019年,《倩女幽魂》的出品方世紀伙伴還是北京文化的全資子公司,而這部劇與北京文化的“牽絆”不止于此。

據北京文化公告中披露,《倩女幽魂》于2019年4月20日開機,2019年8月20日關機。而據北京文化2018年年報顯示,《倩女幽魂》為北京文化帶來3.58億(稅后)收入,2019年的電視劇收入“跑到”了2018年年報收益中。

2020年4月28日,北京文化將持有的世紀伙伴100%股權轉讓給北京福義興達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轉讓對價為人民幣4800萬元。

幾乎同時,公司前副董事長、世紀伙伴時任董事長婁曉曦實名舉報北京文化涉嫌財務造假,舉報高管宋歌、張云龍涉嫌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欺詐發行債券罪、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職務侵占罪,并表示舉報材料已獲證監會受理。

根據婁曉曦對媒體公開的信息,在2018年期間,北京文化大股東因投資不善而負債,導致北京文化也受到影響,因此計劃以“可轉債”的形式為公司募集20億元的資金。可轉債需要近3年的盈利情況,但北京文化收入情況不容樂觀,為了達到公開發行“可轉債”的目標,北京文化挪用資金進行業績造假。

關鍵詞: 鄭爽 天價 合同 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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