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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兩輪問詢,快可電子科創板IPO終止審核

節日期間一家科創板IPO終止審核!

5月6日,資本邦了解到,蘇州快可光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快可電子”)科創板IPO終止審核。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上交所于2020年11月10日依法受理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申請文件,并按照規定進行了審核。

2021年4月27日,公司和保薦人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向上交所提交了《蘇州快可光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快可字(2021)009號)和《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撤回蘇州快可光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申請文件的申請》(海證〔2021〕532號),申請撤回申請文件。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第六十七條的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終止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科創板上市的審核。

快可電子始終專注于新能源行業太陽能光伏組件及光伏電站的電氣保護和連接領域,主要從事光伏接線盒和光伏連接器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公司致力于持續為客戶提供光伏電池組件電流傳輸、旁路保護和連接一體化的光伏接線盒和連接器系列產品。

招股書財務數據顯示,2017年至2020年上半年,快可電子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95億元、3.05億元、3.53億元和2.13億元;實現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3,250.54萬元、3,101.54萬元、4,149.21萬元和2,742.39萬元。

資本邦注意到,快可電子完成科創板IPO兩輪問詢,在首輪問詢中,快可電子股權結構、核心技術等六大方面內容,共計27個問題被關注,其中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對持續經營能力等影響被問及。

根據申報材料,快可電子存在知識產權相關的侵權之債。2019年6月,安費諾請求法院判決快可電子停止侵害其實用新型專利權(ZI201620678944.9號,名稱為“連接器”),賠償人民幣50萬元,最終一審判決快可電子停止侵權行為,賠償原告安費諾25萬元。快可電子對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維持涉案專利權有效。2020年11月,公司向安費諾支付25萬元賠償款。

上交所要求快可電子說明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是否已結案,案件涉及的公司產品,糾紛的具體原因、過程,判決公司停止侵權對公司生產經營的影響,是否會對持續經營構成重大不利影響。

快可電子回復稱,2019年6月,安費諾珠海公司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其為ZL201620678944.9號、名稱“連接器”的實用新型專利權的權利人,認為公司未經其許可,擅自使用該專利技術制造、銷售、許諾銷售、使用侵權產品獲取利益。具體而言安費諾訴稱公司生產的儲能連接器-120A及儲能連接器-60A為侵權產品,構成相同侵權,請求法院判決公司停止侵害其實用新型專利,并賠償人民幣50萬元。

2019年7月5日,公司就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2020年3月10日,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無效宣告請求審查決定書,決定維持涉案安費諾珠海公司專利權有效。

2020年5月28日,一審判決公司停止侵權行為,并賠償安費諾珠海公司25萬元。2020年4月9日,公司再次就涉案專利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無效宣告請求。2020年10月21日,經審理國家知識產權局作出維持安費諾珠海公司實用新型專利權有效的審查決定。公司于2020年11月支付上述賠償款。目前,與安費諾珠海公司案件已結案。

報告期內,公司儲能連接器產品銷售金額較小,且目前已無上述涉及侵權糾紛產品的銷售,停止銷售判定侵權的產品不會對公司今后的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業績與持續經營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在科創板二輪問詢,上交所主要關注公司股東信息披露及核查、研發費用和科創屬性、境外子公司設立的合法合規性、市場空間和行業發展方向、行業政策及貿易政策、客戶等共計14個問題。

關鍵詞: 經過 問詢 電子 科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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