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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券”很多時候弊大于利,監管部門應加強市場監管力度

“秋風起,蟹腳癢”,又到了吃螃蟹的季節。目前雖然大閘蟹還沒有大量上市,但“螃蟹券”早就登陸。據媒體報道,商家印刷面值500元的蟹券,以400元價格賣給營銷人員,營銷人員以500元價格對外出售,但以250元的價格回收,再以300元的價格賣給蟹券商家。一只螃蟹沒有,一張蟹券,蟹券商家穩賺100元,營銷人員也能賺50元。

商家推出的“螃蟹券”,在十幾年前就出現了。推出蟹券,表面來看也有一定的合理,因為大閘蟹屬于生鮮中的特殊商品,食用期在9月下旬到12月中旬,而且不易保存和運輸,推出蟹券,可以讓消費者在螃蟹成熟后憑券隨時提取。

但被消費者戲稱為“紙螃蟹”的“螃蟹券”出現,在很多時候卻弊大于利,而一些商家推出蟹券,也打著自己的“小算盤”。比如,通過預售蟹券給自己帶來沉淀資金,或以虛高價格發行蟹券,不需要真的賣螃蟹,讓這些禮券在社會上轉一圈,經銷商就能躺著賺錢。而且,預售商品還可能讓消費者忘記兌付。據業內人士統計,往年發行蟹券不提貨的比例在10%-20%,一般是由于蟹券進行二次轉贈的原因。

無利不起早,這些都是商家熱衷于推出“螃蟹券”的原因所在。一些無良商家更是利用蟹券進行消費欺詐。比如蟹券上的計量信息與實際不符,消費者到手的大閘蟹比承諾的“缺斤少兩”;蟹券提不了貨;蟹券還沒有消費,商家就跑路了……這些做法更是對消費者赤裸裸的消費欺詐,嚴重損害了消費者權益。

對于“螃蟹券”,不能因為可能衍生出一些亂象,就將其視為不合理存在對其一禁了之。但對于監管部門來說,要加強對商家的監管力度,對于存在虛假宣傳、無法提貨、跑路等行為的商家依法懲治,確保消費者權益不受侵害。同時,也要保持反腐的高壓態勢,讓“螃蟹券”回歸商品屬

關鍵詞: 螃蟹券 弊大于利 市場監管 商品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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