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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廣告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索尼被罰100萬元

中華網財經10月18日訊,據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索尼(中國)有限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廣告不得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泄露國家秘密”條款被罰100萬元。

6月31日,索尼官方中外同步發布新品預熱海報。中英文海報分別展示了“更多精彩,隨心記錄”、“Capture more of your world”的宣傳語。新品發布會發布將在7月7日美國東部時間10:00,北京時間22:00舉行。隨后索尼中國刪除了此條微博,但公眾號及海外信息仍有保留。

7月1日,索尼中國微博發文致歉稱,由于其工作安排不周,在日期選擇上給大家造成了誤解和困擾;對此深表歉意并取消原計劃于本月7-10日的國內專業展會上發布新品。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索尼于2021年6月28日委托上海傳采廣告有限公司為其設計、制作了“SONY更多精彩隨心記錄新機將至2021.07.0722:00”等表述的互聯網廣告(下稱“涉案廣告”)。索尼向傳采公司提供了文字、圖片等廣告素材。2021年6月30日22時,索尼通過其擁有合法使用權的互聯網媒介自行發布了涉案廣告,并于2021年7月1日9時45分將涉案廣告予以刪除。

索尼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九條第一款第(四)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18)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索尼被罰100萬元,處罰機關為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決定日期為2021年10月12日。

關鍵詞: 廣告 損害 國家 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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