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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第一”好歡螺被指態(tài)度無禮 背后產業(yè)食品安全惹關注

中華網財經12月2日訊,近年來,螺螄粉憑借著強烈的味覺記憶和成癮性,從街邊小吃一躍成為各大電商平臺的爆款。

近日,“好歡螺螺獅粉吃出蟲卵”事件引起各方關注。11月30日晚間,柳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在官網發(fā)布關于“好歡螺螺螄粉”消費投訴處置情況的通報,目前在正在等待第三方檢驗機構結果。

根據好歡螺11月12日官方公布數據顯示,從11月1日到11月11日,共有114萬+的用戶下單購買了好歡螺螺螄粉,共賣出771萬+袋螺螄粉,拿下了天貓螺螄粉行業(yè)的銷量冠軍,并同時斬獲了天貓速食行業(yè)的銷量冠軍。

飽受消費者歡迎的背后,螺獅粉行業(yè)卻依然要面臨消費者對服務環(huán)節(jié)、食品安全的高要求。

好歡螺兩次回應網友被指態(tài)度傲慢無禮

事情起源于11月25日,某位小紅書博主發(fā)布一則圖文貼稱煮了好歡螺品牌螺螄粉,吃了一半才發(fā)現里面有“蟲卵”。

購買記錄顯示,其在今年10月8日從某電商平臺花費了117元購買了10包好歡螺螺螄粉。該博主隨后更新信息稱,起初電商平臺提出賠償其200元,并承諾對銷售商家進行限流處罰。好歡螺官方以三袋螺螄粉或三袋螺螄粉價錢作為賠償。

隨后有用戶評論提醒,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guī)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日前,該博主更新事件進展稱,商家承諾全額退款、道歉并賠償1000元。自己正在跟平臺和廠家溝通。

11月28日4:20、11月28日22:09,好歡螺官方微博分別發(fā)布《關于“好歡螺食品質量事件”致廣大顧客說明函》及《“好歡螺食品質量事件”調查進度說明》對此事進行回復。

《關于“好歡螺食品質量事件”致廣大顧客說明函》表示,其調料包、菜包等均經過巴氏消毒滅菌處理,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并呼吁顧客購買時選擇官方授權渠道及店鋪,避免購買到假冒偽劣產品。

此外,說明函表示,從用戶小紅書號發(fā)布筆記起,到各微博號轉發(fā)至沖上微博熱搜僅用時兩天,此事件發(fā)酵迅速超乎常態(tài),“我方將針對事件進行核查,若幕后存在推動,我方將依法維權”。

對此,有部分網友表示了質疑,認為聲明內容“傲慢無禮”。

隨后,好歡螺在《“好歡螺食品質量事件”調查進度說明》中表示,好歡螺已在2021年11月26日成立食品安全專項調查組,對生產現場所有食品加工機械、包裝機械、食品接觸面、食品盛放器皿、儲存環(huán)境進行全面檢查,同時對涉事批次產品進行全鏈條追溯,調取了該批次產品的生產過程記錄、出廠檢驗報告,均未發(fā)現異常。

對此,微博網友評論稱“可是你家從一年前就有這種情況了,只是一直沒上熱搜而已”。

隨后,該事件持續(xù)發(fā)酵。根據其天貓期艦店用戶追評顯示,也有網友反映在食物中吃到了異物或發(fā)現其它疑似為食品安全的問題。

11月30日晚間,柳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在官網發(fā)布關于“好歡螺螺螄粉”消費投訴處置情況的通報。

通報稱,11月27日(星期六),柳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監(jiān)測12315平臺時發(fā)現:11月26日(星期五)晚21時許,福建省廈門市的投訴人楊某通過全國12315平臺微信小程序投訴其在拼多多平臺購買的好歡螺螺螄粉中發(fā)現不明蟲卵,其投訴對象為柳州市城中區(qū)哈爾斯食品店。投訴人先后將相關圖片和內容發(fā)到微博和小紅書上,該事件迅速成為微博熱搜。

11月28日上午,市場監(jiān)管局分別到被投訴人店面(柳州市城中區(qū)哈爾斯食品店)和好歡螺螺螄粉生產廠家(柳州市得華食品有限公司)開展調查核實。

經調查,被投訴人柳州市城中區(qū)哈爾斯食品店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現場檢查未發(fā)現同批次涉訴螺螄粉。當事人稱,投訴人通過網絡平臺購買該螺螄粉并于10月13日收到貨,11月22日向其反饋螺螄粉存在問題,經與投訴人協商,已先行退還投訴者貨款129.8元,并賠付其1000元,目前投訴人未退回涉訴螺螄粉。

同時,執(zhí)法人員主動聯系投訴人楊某,其確認上述協商先行退款、賠償情況屬實,并稱已自行處理發(fā)現異物的螺螄粉,剩余螺螄粉于11月29日下午通過順豐速運寄回被投訴人。

經調查,涉訴產品生產廠家柳州市得華食品有限公司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目前正常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執(zhí)法人員對其生產場所進行了全覆蓋檢查,暫未發(fā)現不符合生產環(huán)境條件及生產工藝要求的情況。同時,對同批次涉訴產品進行追溯體系檢查,生產廠家提供的原材料供貨方的相關證明、原材料入庫及領料記錄、產品投料記錄、生產過程關鍵控制點記錄、產品出廠檢驗檢測記錄及產品銷售記錄等完整齊全,且生產廠家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要求對該批次產品進行了留樣。執(zhí)法人員仔細檢查留樣樣品,未發(fā)現異常,依法現場抽樣送第三方檢驗機構進行檢驗。

通報還顯示,經調查,涉訴螺螄粉為哈爾斯食品店從柳州市柳南區(qū)恒優(yōu)百貨商行購買,恒優(yōu)百貨商行從柳州市愛樂佳母嬰用品有限公司購進,而愛樂佳公司為得華食品有限公司的特級經銷商,產品直接從得華食品有限公司購進。執(zhí)法人員到上述3家經營單位開展現場檢查,暫未發(fā)現食品儲存方面的違法違規(guī)行為。

此外,經查詢,目前全國12315平臺暫未收到同批次涉訴螺螄粉的其他投訴。

據悉,11月29日下午,柳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已收到送檢螺螄粉檢驗項目感官(色澤、組織形態(tài)、雜質)的檢驗結果,全部為合格;其余檢驗項目微生物(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副溶血性弧菌、霉菌)等正在檢驗中,檢驗結果將依法及時向社會公眾進行公布。

螺獅粉行業(yè)“淘金”史

螺獅粉是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柳州市的小吃米粉,具有辣、爽、鮮、酸、燙的獨特風味。2008年,“螺獅粉手工制作工藝”這一經過30多年發(fā)展的民間技藝入選廣西壯族自治區(qū)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預包裝螺獅粉的“走紅”,除了借助“疫情經濟”的東風,更與互聯網電商的快速發(fā)展及短視頻、直播的崛起有關。

根據中商產業(yè)研究院探究報告顯示,2021年前三季度,袋裝柳州螺螄粉實現銷售收入112.23億元,增長45.7%;配套及衍生產業(yè)銷售收入105億元,增長7.7%;實體店營業(yè)收入154億元,增長72.8%。

2020年,中國螺螄粉十大品牌依次是好歡螺、李子柒、嘻螺會、螺狀元、柳江人家、螺霸王、柳全、三只松鼠、只投螺碗和螺滿地。目前熱門螺螄粉品牌在電商平臺的價格為每包10元以上,最為人知的李子柒螺螄粉均價為每包13.2元,好歡螺、螺霸王的價格與之相差不大,為每包12.85元左右。螺滿會螺螄的價格最低,為每包6元。

當前,衛(wèi)生問題是困擾螺螄粉品牌發(fā)展的首要問題。近兩年,《柳州螺獅粉地方標準》《預包裝柳州螺獅粉地方標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柳州螺獅粉》《柳州螺獅粉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等一系列標準和規(guī)范相繼發(fā)布,在產品分類、原輔料技術、企業(yè)生產加工過程和基本生產流程、關鍵控制環(huán)節(jié)等方面制定了嚴格的要求。

2020年,中國37.79%消費者希望螺螄粉市場加強安全衛(wèi)生保障,37.13%消費者希望螺螄粉價格可以更實惠,而34.53%消費者希望螺螄粉口味更多樣,此外希望螺螄粉產品可以更低脂更健康的消費者占比為32.57%。

盡管政策不斷完善,但對螺螄粉衛(wèi)生安全問題的監(jiān)管措施仍然不足,被爆出食品安全問題的并非好歡螺一家。

2021年3到5月,李子柒旗艦店的螺螄粉多次被曝出異物,包括煙頭、橡皮筋等。柳江人家也曾被曝出存在青蛙,嘻螺會曾被曝出疑似存在蛆蟲。

2021年7月6日,柳江人家螺螄粉關聯公司廣西中柳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柳食品”))新增一則行政處罰。

處罰內容為當事人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浸泡型柳江人家柳州螺螄粉(加臭加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三)項的規(guī)定。因此,給予當事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2、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3、罰款。決定文書號柳市監(jiān)處字〔2021〕29號,處罰單位為柳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根據天眼查數據顯示,好歡螺的經營主體為柳州市得華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曉獻。2015年曾有一條因食品違法被處罰的記錄,但詳細原因未被展示。

關鍵詞: 好歡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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