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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給予投保人合同外利益,中國人民壽險淮安支公司及法人共被罰12萬

中華網財經12月28日訊,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中國銀保監會淮安銀保監分局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淮銀保監罰決字〔2021〕23號;淮銀保監罰決字〔2021〕24號顯示,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其他利益,時任法人代表殷志國對其違法違規行為負主要責任,淮安銀保監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條,對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淮安中心支公司罰款人民幣10萬元,對其時任法人代表殷志國予以警告并罰款人民幣2萬元,處罰日期2021年12月27日。

關鍵詞: 中國人民壽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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