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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銀監局決定對河南能源財務公司罰款20萬

3月20日,河南銀監局公布了河南能源化工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書(豫銀監罰決字〔2018〕25號),河南能源財務公司的主要負責人為李喬成,該行存在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未經任職資格核準履職的違法違規事實。

依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3年第3號)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河南銀監局決定對河南能源財務公司罰款20萬。

附公告截圖:

高管未經核準履職違規 河南能源財務公司被罰20萬

關鍵詞: 河南 能源 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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