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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方神圣?湖南伊思多爾疑陷“非法吸存和傳銷”或遭查禁

(湖南伊思多爾 網絡配圖)

引語:網絡金融的興起,給非法吸存打開了“方便”的大門。當前,形形色色的網絡金融披著色彩斑斕的外衣,著實吸引了一批急于發財人的眼球,更有一批人“義無反顧”的投身其中,以求一夜暴富。而熱鬧的網絡金融中,也不乏披著鮮亮外衣,卻干著非法吸存勾當的非法企業。而它們若是和傳銷“聯姻”,則其社會危害更為巨大。也因為此,這類企業,往往會備受“關注”。

□法制日報《法人》財經報道組

“責成公安機關立案、工商部門協助調查。”

“(湖南伊思多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傳銷,湘潭市人民政府已責成公安機關立案、工商部門協助調查。為便于案件調查處置,現提請停止核準(湖南)省內含有‘伊思多爾’字號的市場主體名稱,停止辦理‘伊思多爾’關聯企業的變更、注銷登記。”近日,有群眾向記者發來一份舉報湖南伊思多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伊思多爾)涉嫌傳銷和非法吸存的郵件,稱該公司正在各地大肆進行網絡金融和傳銷活動,并以附件形式發送了一份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局的給省商標注冊局發的商請函和湖南伊思多爾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日前向內部發的一份通知。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局的《商請函》稱該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傳銷,并已被湖南省湘潭市人民政府責成公安機關立案、工商部門協助調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局的商請函)

為核實此公函的真偽,5月7日下午,記者致電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局,一位女性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函是真的,但只是我們內部工作協調用,相當于工作轉辦單的功能,你們怎么會有此公函?”而對具體細節,該女士表示暫時不能透露,會在合適時候,向社會公布調查情況。

據舉報人稱,該公函中所稱的“伊思多爾”有多家分公司,但其總部在湘潭。“很早就在湘潭開展活動了,已有很多人被他們的宣傳忽悠,拿出自己的全部家當投入到他們的項目中去。”舉報人稱。他告訴記者,種種跡象表明“伊思多爾”已涉及非法吸存和非法傳銷,他同時表示會繼續向記者提供相關線索和信息。

“我們沒聽說這事。”

在舉報人的附件中,同時附有一份該公司日前在內部發布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各級代理加盟商要“全力配合相關部門的工作,不得對抗”,同時要求各級代理加盟商在接到新聞媒介記者的調查時“有關內容要在通過公司審核后才能向相關媒體告知”。該通知還要求各代理加盟商要及時向公司反饋信息。

該通知同時還注明有該公司法務部聯絡員姓氏、職務和聯系電話。

(伊思多爾4月18日發布的通知)

為驗證相關情況,記者根據該通知留下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聯系了對方。而這位“郭總”面對記者詢問“您是否知道省經濟檢查局的商請函”時,卻稱“對于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局的商請函,我們目前沒有接到,也沒有聽說此事。”記者注意到,前份由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檢查局發出的“商請函”是4月10日,而后一份由“伊思多爾”公司發出的“通知”是4月18日,二者時間相差僅8天。

“他們肯定已經得到了風聲,否則不可能發這樣一個內部通知!”舉報人對該公司法務部“郭總”的否認表示不認同,“如果沒得到消息,他發這個通知有什么意義?那不是給他們自己添亂,讓自己的代理加盟商產生慌亂情緒嗎?”舉報人堅持認為這位“郭總”是在說謊,而這份“通知”,主要目的還是在于訂立一個“攻守同盟”,以應對有關部門的檢查。“這更說明他們心虛。就像他自己說的,‘金子總會經受住審查和考驗’。如果心中沒鬼,怕什么?又發個這個東西干什么?不是讓自己的團隊自亂陣腳嗎?”

“沒人會做這種蠢事。”舉報人直言不諱。舉報人同時也希望有關部門加快調查進度,以防該公司消除有關證據,從而達到逃脫法律責罰的目的。

記者調查:“伊思多爾”是何方神圣?

那么,這個“伊思多爾”究竟是何方神圣呢?記者為此查詢了相關資料。

(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查詢截圖)

據國家企業信用公示系統顯示,“伊思多爾”成立于2016年10月28日,經營范圍為汽車、家用電器,日用品的銷售(含網上銷售);房地產中介服務(含網上提供服務);物業管理;軟件的開發與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法定代表人為劉雄超。

記者從伊思多爾官網查詢獲悉,伊思多爾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是香港一家知名集團企業,涉足產業包括地產、農業、船務、投資、倉儲、互聯網、電子商務等。2016年,伊思多爾集團正式更名為“伊思多爾國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并進駐中國內地市場,在深圳成立了深圳市伊思多爾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互聯網領域的業務開拓。

該公司曾于2018年2月4日在廣東惠州金山汽車城舉行了一個“伊思多爾萬人交車儀式暨伊思多爾惠州運營中心開業慶典”活動。活動宣傳文章稱該公司“是集線上線下為一體的一家公司,是一家新型的互聯網車/房銷售平臺公司,公司立志于打造一個由眾多消費者參與并能夠獲得企業分紅的互聯網共享平臺,為車企/房企解決終端客源;立志于打造車/房的私人定制平臺。”文章也明確表示該公司的銷售模式是“先集中收購訂單再統一集中采購”。

記者同時查閱到有網絡媒體對該公司總經理“童勝”的專訪:“引領新的汽車消費共享潮流——訪湖南伊思多爾總經理童勝”。在這篇專訪中,“童勝”大談“共享經濟”,并稱“共享經濟在發展初期,主要以實現房產、汽車等成本較昂貴的固定資產的共享為主。”專訪中介紹了該公司的運營模式:“伊思多爾公司與會員(汽車消費者)簽訂為期六個月的汽車團購居間協議,承諾會員只需要交付2萬元購車定金參與伊思多爾公司所組織的團購,就能在六個月內購得任意品牌的15萬內的汽車,公司為購車會員支付三成首付款、購置稅和保險,同時購車會員為公司進行三年的微信品牌推廣,參與企業每周一次的微信營銷由普通的消費者成為互聯網時代的消費商,購車會員享受企業利潤分紅,在公司有盈利的情況下,會獲得其月供金額的分紅。”文章稱:公司將這些收入的絕大部分再分配給每個購車會員,從而實現人人消費,全民營銷。文章同時介紹,該公司“有超過1200家代理商,全國有超過80000會員,每月購車名額6000人次,而且還在不斷增加。”“2017年年底前伊思多爾已在全國市場落地20家汽車超市,2018年底將建成超過100家的汽車5s店,3000家代理。

但記者也注意到:該公司的注冊地是在湖南的常德市,而上述專訪中又稱其總部在湖南省湘潭市。“伊思多爾”究竟是何方神圣,目前還不得而知,我們將給予繼續關注。

新聞加點料: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文件)

今年4月23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9號文件”中提到,將從2018年5月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查處以直銷名義和股權激勵、資金盤、投資分紅等形式實施傳銷違法行為的專項執法行動,對專項行動中發現涉及非法集資、詐騙等其他違法行為的,工商或市監局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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