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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新政:離異兩年內購房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中華網財經3月1日訊:據悉,東莞市住建局等部門2月27日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東建〔2021〕6號)》,進一步堵住假離婚等政策漏洞,提高社保繳納年限和購房貸款首付比例。具體來看,《通知》明確要求,非東莞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東莞市購買第二套商品住房,須在購房之日前四年內在東莞市逐月連續繳納社保滿三年;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離異之日起兩年內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通知》還規定,居民家庭名下在東莞市無住房且無住房貸款記錄(含商業性住房貸款和公積金住房貸款)的,購買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購買非普通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關鍵詞: 東莞 新政 離異 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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