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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云回應泄露用戶注冊信息給第三方:嚴肅處理,積極整改

中華網財經8月23日訊,近日,網絡流傳一份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答復函,內容為此前阿里云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用戶留存在的注冊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合作公司被責令改正。對此,阿里云表示:公司嚴禁員工向第三方泄露用戶注冊信息,已根據公司制度對該事件進行嚴肅處理,并遵照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要求積極整改,對人員管理層面上的不足進行強化改進。

據浙江省通信管理局答復函,經調查核實,2019年11月11日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未經用戶同意擅自將用戶留存的注冊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合作公司,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六十四條規定,已責令阿里云計算有限公司改正。

此后,阿里云回應稱,根據自查,該投訴事件應為2019年雙11前后,阿里云一名電銷員工違反公司紀律,利用工作便利私下獲取客戶聯系方式,并透露給分銷商員工,從而引發一名客戶投訴。阿里云表示,公司嚴禁員工向第三方泄露用戶注冊信息,已根據公司制度對該事件進行嚴肅處理,并遵照浙江省通信管理局要求積極整改,對人員管理層面上的不足進行強化改進。感謝大家的監督批評。

據悉,阿里云曾兩次因侵犯著作權被告上法庭。

今年7月14日,北京天特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IPIP.net”)狀告阿里云涉嫌侵害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該案件目前已經受理。IPIP.net認為,阿里云的行為已直接違背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和第二條等相關規定,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據IPIP.net稱,在合作上,阿里云違反了與IPIP.net簽署的《協議》的數據使用范圍限制,通過后臺抓取IPIP.net的數據庫信息并作為自己的產品銷售獲取利益。此外,阿里云同時也在銷售“阿里云IP地理位置庫”產品,向公眾和商家提供與其類似的“IP地理位置查詢”業務。阿里云與IPIP.net構成具有直接競爭關系的市場經營者。

7月32日,關于阿里云“IP地理位置庫”產品事宜,阿里云與IPIP.NET發布聯合聲明,確有員工在該產品開發過程中存在違反公司規范的行為。這種行為,是阿里云堅決反對的。

此外,早在今年2月,射手科技(珠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自記賬”)以侵害公司著作權為由將阿里云告上法庭,稱阿里云全面抄襲了自記賬產品。射手科技指出,阿里云在創意、頁面設計、產品使用教程上與自記賬高度相似。2021年6月7日,該案開庭,判決結果暫未有結果。

關鍵詞: 阿里 回應 泄露 用戶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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