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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銀行4家支行因虛假宣傳遭處罰 為何問題頻出?

近日,天津銀行4家支行均因虛假宣傳保險產品被天津保監局下發罰單,其背后是保險監管部門對于銀保渠道的強力監管。

天津銀行因虛假宣傳遭處罰

4月9日,天津保監局連續下發4封行政處罰書,直指天津銀行育嬰路支行、第四中心支行、第五中心支行以及西聯支行的違法行為。處罰書顯示,家天津銀行支行均在營業場所制作并擺放自制的保險產品宣傳材料,套用“存入”概念,對代理銷售的保險產品進行虛假宣傳,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天津保監局對天津銀行4家支行分別處以罰款10萬元的處罰。

虛假宣傳似乎已經成為銀保渠道中的一項“頑疾”。去年12月1日,原保監會發布行政處罰書,稱中信銀行信用卡中心存在電話銷售欺騙投保人的行為,主要表現為向客戶提供不實市場信息,夸大或虛假陳述保險產品,對保險產品、保險業相關政策作不實宣傳,混淆保險業務和銀行服務。

同日,因保險銷售用語與保險產品實際不相符,民生銀行沈陽分行被遼寧保監局罰款12萬元。

因虛假宣傳引發的“糾紛”與“退保”現象也屢見不鮮,消費者因接受誤導宣傳通過銀行渠道購買保險產品,隨后狀告銀行的事件屢屢見諸報端。

事實上,銀保渠道中出現的違規行為不僅限于虛假宣傳,調查顯示,去年農業銀行等多家銀行分公司、支公司或辦理處因違規行為被各地保監局進行行政處罰。涉及原因涵蓋財務數據不真實、代理銷售的部分保險業務客戶信息不真實、不完整,妨礙依法監督檢查等諸多違法現象。

銀保渠道為何問題頻出

銀保渠道何以成為違規現象的重災區?

上海財經大學金融學院教授粟芳分析稱,“目前銀保亂象中最為常見的是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這主要因為在銀行購買保險的消費者往往看重產品的高回報率,因此銀行銷售人員在產品銷售的過程中,易出現夸大或虛報產品回報率的行為。對于違規人員而言,其背后的驅使力量主要在于保險公司對其提供的傭金收入。”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分析稱,“一些公司片面追求保費收入規模以獲取現金流,漠視風險控制與消費者保護,這是誤導消費者等違規現象出現的重要原因。”

此外,在消費者層面,消費者對產品認知程度較低也是間接導致銀保渠道“漏洞”百出的原因。

銀保監會成立發揮監管協同效應

銀保渠道是銀行業與保險業的重要合作渠道之一,原銀監會與原保監會也分別“瞄準”對之進行監管,防范風險。

“原來的分業監管體制不僅在一定程度上導致金融監管重疊和真空的問題”,朱俊生表示,“監管標準不統一帶來監管套利的可能。”

事實上,銀行業與保險業的合作與滲透不僅于業務層面的合作,在資本層面,銀行與保險公司相互交叉持股已成行業現象。據不完全統計,26家上市銀行中,有13家銀行十大股東、十大流通股東中出現保險公司或保險產品身影;銀行也在伸手保險公司,交通銀行、農業銀行等銀行分別以發起設立或收購保險公司的方式直接持股7家險企,家上市險企十大流通股東中也屢現銀行金融產品。

目前,銀監會、保監會合并,銀保監會正式合并,監管政策與措施也將進一步整合。“監管整合可以發揮協同效應,提高監管的質量和效率”,同時,朱俊生認為,“監管整合也能夠為銀保合作深化提供契機。”

關鍵詞: 天津 支行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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