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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首家金融法院擬落戶上海 三重考量成重要因素

25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的決定(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設立金融法院的想法由來已久。2010年1月,上海市多位政協委員就曾表示,法治環境是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重要因素,可考慮適時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

此番決定擬在上海設立金融法院背后透露出三重考量。

提升國際影響力

上海金融法院的設立,從國家角度看,有利于增強中國金融司法的國際影響力。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認為,通過設立上海金融法院,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金融審判體制機制,有助于提升中國在國際金融交易規則制定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為中國經濟轉型升級、“一帶一路”建設營造更好的國際環境。

從上海角度看,將為“到2020年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基本建成與我國經濟實力以及人民幣國際地位相適應的國際中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負責人田利輝對中新社記者說:“上海作為中國的國際金融中心,其法治環境是核心競爭力,是軟實力的重要部分,要繼續提高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上海就要有更好的法治環境,在這樣一個金融相對發達的城市,去設置中國首家金融法院,對于上海提升國際金融中心地位會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服務實體防風險

從官方不斷提及防范金融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到博鰲亞洲論壇央行行長易綱公布金融開放11條新政并透露年內有望開通“滬倫通”,對于當下中國的金融領域來說,既要開放又要穩定,既抓發展又重改革。

田利輝指出,此時設立金融法院具有鮮明時代意義和重大歷史背景,中國金融領域經過多年發展已步入到了一個著重為實體經濟服務、防范化解風險的歷史階段。

在田利輝看來,當前金融強監管措施不斷推出,旨在穩定金融市場發展,金融法院的設立為監管加了砝碼,可看出國家在維護金融穩定、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和彌補金融監管漏洞方面的決心,釋放出了“以法治金、以法治市”的強烈信號。

近些年來,移動支付普及、互聯網金融興起,直銷銀行、無人銀行紛紛出現,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肖颯表示,上述事物挑戰了傳統法律對金融新業態的認知和評價,金融領域的糾紛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復雜局面,專注于金融審判的金融法院就應運而生。

肖颯直言:“無論是防風險還是服務實體經濟,或者是保護中小投資者,金融法院都會有重大貢獻也會是強力后盾,設立金融法院也意味著國家對于金融改革的大力推動以及有效保障,解決中國金融改革發展的后顧之憂。”

穩步推進積累經驗

肖颯指出,草案對金融法院管轄案件范圍并沒有規定跨區域的審查,如此規定必然是考慮到上海金融法院設立的重要性及創新性。

肖颯強調,作為新事物,在其發展過程中必然會產生一些設立前未考慮到的新問題,將金融法院審查范圍控制在一定區域內,既有利于新問題的快速有效解決,還能避免問題影響范圍過大,造成不必要的損失,甚至對新制度產生損害。

“因此,在金融法院審查范圍的確定上堅持穩步推進的原則,在積累經驗的基礎上逐步擴大適用范圍才是應當堅持的。”肖颯說。

田利輝認為,上海金融法院的設立是國家對于改革工作先行先試、試點優先的一貫思路所決定的,未來,中國會根據上海金融法院的運行情況,總結經驗分析問題,以提高下一步在其他城市設立金融法院的可能性。(完)

關鍵詞: 上海 中國首家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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