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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人壽泉州違法代投保人抄錄風險 兩人遭警告并罰款

 昨日,銀保監會官網公布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閩保監罰〔2018〕22號、26號) 。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涉嫌違法一案的當事人蔡端玲、林雅芳存在代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的違法行為,均被警告并被罰款1.2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依據《保險法》的有關規定,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對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中心支公司涉嫌違法一案進行了調查、審理,并依法向當事人蔡端玲、林雅芳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經查,蔡端玲存在代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的違法行為,涉及11份保單。林雅芳存在代投保人抄錄風險提示語句的違法行為,涉及10份保單。蔡端玲、林雅芳作為直接從事上述行為的人員,對此負有直接責任。

蔡端玲、林雅芳上述行為均違反了《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根據《人身保險新型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中國保監會福建監管局決定對蔡端玲予以警告,并處以1.2萬元罰款;對林雅芳予以警告,并處以1.2萬元罰款。

關鍵詞: 泉州 投保人 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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