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 > 金融 > 正文

未按規定履行放款手續等 民生銀行濟南分行被罰35萬元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公布了中國銀監會山東監管局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魯銀監罰決字〔2018〕7號)。

決定書顯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為張春方,該分行存在貸前調查不盡職,貸款調查、報告、審批用途不真實,貸后管理不到位,未按規定履行放款手續及面簽程序的違法違規事實。

山東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分行罰款35萬元。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為2018年4月19日。

關鍵詞: 民生銀行 濟南 分行

最近更新

關于本站 管理團隊 版權申明 網站地圖 聯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創投網 - www.zzkede.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系我們:33 92 950@qq.com
豫ICP備2020035879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