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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管部門重拳整治市場亂象 結構性存款規模持續壓降

在金融監管部門重拳整治市場亂象的情況下,結構性存款規模持續壓降,相關業務風險正得到進一步控制。

中國人民銀行最新公布的金融機構信貸收支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0月末,中資大型銀行境內個人結構性存款余額為1.59萬億元,境內單位結構性存款余額為1.46萬億元,兩者高峰時期分別為今年3月的2.58萬億元和今年5月的1.87萬億元,相較均出現較大降幅。

相比大型銀行,中小型銀行結構性存款規模的壓降幅度更大。央行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10月末,中資中小型銀行境內個人結構性存款余額為1.52萬億元,境內單位結構性存款余額為3.37萬億元,兩者高峰時期分別為今年4月的2.28萬億元和5.63萬億元。

所謂“結構性存款”,簡單說就是“存款+金融衍生品”,即商業銀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產品的存款。今年以來,部分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快速反彈,增量增速“雙高”,利率高企,加劇了存款市場非理性競爭,甚至引發一些亂象。例如,個別企業拿疫情期間獲得的低息貸款資金購買結構性存款獲取高收益,由此進行套利。

除了套利,結構性存款還在產品設計、日常銷售等環節存在諸多不規范之處,突出表現為“假結構”問題。“個別銀行為結構性存款設定了遠高于同期限存款利率水平的‘保底收益’,構建狹窄的收益波動區間,或者將掛鉤衍生產品的行權條件設置為幾乎不可能的觸發事件。”北京銀保監局相關負責人說,由此,結構性存款名為“浮動收益產品”,實為“固定收益產品”,即“假衍生真保收益”。

該負責人表示,更有甚者,在個別銀行的結構性存款中,并沒有實際嵌入金融衍生產品,或所嵌入的金融衍生產品沒有真實的交易對手和交易行為,這涉嫌通過設置“假結構”變相高息攬儲,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并且抬高了資金價格。

基于以上種種風險,為遏制市場亂象、規范業務發展,金融監管部門已對部分銀行做出窗口指導,要求其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將結構性存款規模壓降至年初水平,在12月31日之前將規模壓降至上年末的三分之二。

“目前來看,中小型銀行的壓降效果顯著。根據融360大數據研究院統計,2020年9月份單位結構性存款規模較4月份峰值下降了33.23%。”融360大數據研究院研究員劉銀平說。

劉銀平認為,盡管不少銀行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的壓降目標,但四季度的壓降任務依然艱巨,“如果按照前幾個月的壓降幅度,今年年底之前應該可以完成壓降任務”。

值得注意的是,針對套利行為,北京銀保監局已下發《關于結構性存款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銀行加強對購買單位結構性存款資金來源的甄別,防止個別企業利用從銀行獲得的低成本信貸資金進行空轉套利。

“下一階段,北京銀保監局將持續跟蹤監測商業銀行結構性存款業務開展情況,對壓降不力的銀行進行現場核查,并對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采取相應監管措施。”上述負責人說。(本報記者 郭子源)

關鍵詞: 金融監管部門 結構性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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