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360元/月 失業(yè)保險金為2124元/月
2018-12-28 16:34:35
據(jù)財政部官方網(wǎng)站消息,近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但自2022年1月1日起,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通知》指出,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鍵詞:
關于本站 管理團隊 版權申明 網(wǎng)站地圖 聯(lián)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創(chuàng)投網(wǎng) - www.zzkede.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聯(lián)系我們:33 92 950@qq.com
豫ICP備2020035879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