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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點過去一年里體育消費的那些“坑”

年來,隨著人們生活水的提高和健康意識的增強,體育消費越來越成為大眾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體育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不容忽視。

在一年一度的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我們就來盤點一下,過去的一年里體育消費的那些“坑”。

健身房、培訓班跑路

健身房禁止會員進店、會員打砸門店、工作人員與會員肢體沖突……2020年底,福州市拓福體育多家門店發生群眾維權事件。沖突的起因,是福建浩沙健身的“接盤者”拓福體育宣布從2021年1月1日起,不再為原浩沙會員提供免費健身服務。

年來,健身房“跑路”頻發,隨著中國向體育強國邁進,本是朝陽產業的健身房,卻在辦卡、擴張、倒閉、維權的“劇本”中惡循環,嚴重影響體育消費的發展。

除了健身房,培訓機構的“跑路”也屢有發生。

杭州市民老范給孩子報了某橄欖球課的培訓班,2020年春節前,老范照常給孩子續上了全年學費。滿心歡喜等著疫情后開課的他卻慢慢發現不對勁:課程一再延遲開課,到后來干脆連培訓機構都聯系不上了。他意識到培訓機構可能“跑路”了,便馬上和其他孩子家長商量對策。經過一番討論,家長們一致決定,“機構沒了,我們自己頂上”。他們聯系之前培訓班里的教練,希望他們能來繼續教學。沒有專業的橄欖球訓練場地,大家就找足球場來替代。

這家由家長扛下來的球隊此后居然還運營得不錯,還引起了NFL(美國職業橄欖球大聯盟)的注意,但更多的“跑路”事件,造成的后果是消費者的權益受到損害,嚴重傷害了整個培訓行業的形象。

面對這些問題,行業協會和主管部門也在行動。

2020年8月,中國健美協會發布了《關于促進和規范社會體育俱樂部發展的意見》的落實細則,從健身俱樂部評級、人才、賽事、運營、培訓等多方面進行了細化和規范,將通過施行國標來規范健身俱樂部等健身場所服務質量,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2020年11月初,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上海市體育局等共同制定《上海市體育健身行業會員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設置了健身卡的“七天冷靜期退費”條款。

極限運動館安全失范

2020年10月,家住南昌高新區的唐玲去某極限運動體驗館消費,在跳入“泡泡池”時,唐玲因姿勢不當“倒栽”池中,之后2個多月里她深受脖子扭傷之痛。受傷后,唐玲嘗試維權。涉事場館表示,唐玲在運動前簽署了一份安全協議,其中一條是“顧客由于自身行為導致受傷,場館一律不負責任”,因此唐玲受傷應該自己負責。

維權未果,唐玲開始投訴。她先聯系了市場監管部門,得到的答復是:“該運動場館屬娛樂項目,設備不在特種設備名錄內,因此不在監管范圍內。”隨后,唐玲又聯系了文旅部門,卻得到回復:“此項目屬于體育類,不在職責范圍內。”而體育局表示:“只能對運動項目提供指導。”

事實上,“維權無門”成為困擾很多體育消費者的問題。維權事件發生后,市場監管部門往往認為應由體育部門監管,而體育部門則沒有執法權,導致消費者的維權陷入死循環。

有業內專家建議,可建立由市場監管部門和體育部門聯合的機構,破解專業的體育消費場所監管難、執法難的問題。

“云健身”產品亂象

跟著“屏幕”學健身操,抱著寵物做深蹲,躺在床上練瑜伽……2020年以來,一場疫情催生了“云健身”市場的繁榮

然而,一些買了課程的網友卻發現,“掛羊頭賣狗肉”的“水”課大量存在。這些課程不僅可能損害健康,買課后想退款也很難。

“精準腹部減脂”“7天大腿瘦一圈”等以博眼球、吸引流量為目的的健身視頻充斥各網絡臺,許多主播也沒有授課資質。

事實上,不同別、年齡、工作質的人群其身體機能與素質差異較大,負荷與動作難度難以適用于同一標準,部分有關節疼痛或動作功能障礙人群在“云健身”中往往也缺乏風險規避意識。

專家表示,面對新的課題,相關部門也應當迅速行動起來,采取新的思路和辦法加強監管,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權益。(執筆記者:王浩明;參與采寫記者:夏亮、黃浩然、張逸之、趙雪彤、林德韌、馮松齡)

關鍵詞: 體育消費 健身房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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