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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021年重點排污單位名錄 共593家被納入其中

據廣州市生態環境局15日消息,該局公布的《2021年廣州市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下稱《名錄》),共有593家被納入其中。其中不乏廣州造紙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南方堿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廣州恒運企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廣州珠江電力有限公司等大型企業;還包括全市較大規模的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和危險廢物集中處理企業等,以及二級以上醫院等。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列入名錄的不一定是排污大戶或違法違規企事業單位。名錄中的企事業單位包括排污大戶、生態環境重點監管行業企業、污染物排放行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或者可能對環境敏感區造成較大影響的企事業單位等。

該負責人指出,通過公布《名錄》,旨在進一步加強重點排污單位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工作,讓重點排污單位主動公開環境信息,主動接受公眾監督,共同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同時,便于各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的重點監督管理。

據廣州市生態環境局介紹,《名錄》共收錄重點排污單位760家,其中列入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有194家,列入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有102家,列入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有295家,列入其他重點排污單位名錄有169家。剔除重復的單位后,實際納入單位數量為593家。

《名錄》按照受污染的環境要素分為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土壤環境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聲環境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以及其他重點排污單位名錄五類,同一家企業事業單位因排污種類不同可以同時屬于不同類別重點排污單位。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還透露,此次《名錄》根據《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管理規定(試行)》(環辦監測〔2017〕86號)規定,將符合篩選條件的企業納入對應類別的名錄,并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動態更新。

目前,《名錄》的單位由各級生態環境管理部門負責重點監管,并納入各區鎮街網格化管理中。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部門不定期對各單位進行抽查,在日常監控和抽查中一旦發現單位存在違法排污行為,即按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記者 王堅)

關鍵詞: 重點排污單位 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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