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自6月1日起實施
據工信部網站消息,工信部印發修訂后的《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下稱“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工信部6日刊發解讀文章稱,為避免個別項目打政策擦邊球,堅決杜絕新增鋼鐵產能,無論建設項目屬新建、改建、擴建還是“異地大修”等何種性質,只要建設內容涉及煉鐵、煉鋼冶煉設備地點、型號、規模等任一變化的,須實施產能置換,簡言之,即“動設備、須置換”。
據介紹,產能置換是利用市場化和法制化手段推動鋼鐵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過剩產能的有效手段。《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工信部原〔2017〕337號)自2017年底發布實施以來,有效遏制了鋼鐵產能無序擴張,在化解過剩產能、調整產業布局、推動兼并重組、提升技術裝備水平、節能減排等方面起到了積極推動作用。
有關方面也反映產能置換實施過程中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產能置換比例偏低,非重點地區沒有明確具體的置換比例要求,難以抑制產量不減反增問題;二是產能認定標準不統一,同一個爐型有備案、底單、測算、設計等產能口徑,置換過程中存在玩“數字游戲”、打“擦邊球”等現象;三是全流程監管體系不健全,存在置換設備未及時拆除到位、“以停代關”問題,“畸形”爐容、“一爐多分”等現象;四是存在“僵尸企業”復活的風險,部分地方出于區域經濟發展需要和利益驅動,想方設法盤活本應出清的“僵尸企業”,導致實際產能增長。
為適應鋼鐵行業發展新形勢,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更好地推動高質量發展,按照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和脫困發展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安排,工信部對原產能置換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出臺了《鋼鐵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自2021年6月1日起實施。
辦法明確,哪些項目建設須實施置換是開展產能置換工作的前提。為避免個別項目打政策擦邊球,堅決杜絕新增鋼鐵產能,無論建設項目屬新建、改建、擴建還是“異地大修”等何種性質,只要建設內容涉及煉鐵、煉鋼冶煉設備地點、型號、規模等任一變化的,須實施產能置換,簡言之,即“動設備、須置換”。需要注意的是,按照《關于完善鋼鐵產能置換和項目備案工作的通知》(發改電〔2020〕19號),2020年1月24日之前未履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示或公示后有異議的產能置換方案,須按照本辦法規定制定產能置換方案。
2016年各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國資委向國務院報備的去產能實施方案中,列明了本地區現有鋼鐵企業冶煉設備清單及對應產能(以下簡稱“備案清單”)。備案清單是指導我們開展去產能工作的基礎,在備案清單內的產能、2016年及以后建成的合法合規產能均可用于置換,不在備案清單內的產能,不得用于置換。同時,對于不可用于置換的產能范圍,在原來“1個必須,6個不得”(即用于產能置換的冶煉設備必須在備案清單內,6種不得用于置換的情形)的基礎上,將“未重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業’產能”和“鐵合金產能”納入不能用于置換的產能范圍。
辦法指出,產能核定涉及退出和新建兩個方面,是推動科學置換、公平置換的重要工作。新辦法中已有明確的核定標準。對于備案清單中出現的諸多冶煉裝備僅有1個產能數據問題,按照企業能容比(能容比=總產能/總爐容)計算,即按照爐容占比分配每臺冶煉設備的產能。涉及“十三五”鋼鐵去產能任務的,需在產能總量中先行扣除已用于完成去產能任務的產能,再進行分配計算。
辦法提到,為嚴禁新增鋼鐵產能,鞏固去產能成果,新建氫冶金和Corex、Finex、HIsmelt等非高爐煉鐵項目仍須嚴格執行產能置換政策,需要相應的煉鐵產能指標,新辦法給予上述冶金工藝差異化的等量置換支持政策,鼓勵行業綠色低碳發展和工藝技術創新。
辦法提出,為便于社會各界對產能置換工作的監督,杜絕產能置換不規范、不合理、不科學行為,進一步細化了產能置換方案要求:
一是增加了配套設施的公示公告,即建設項目必須將預處理及精煉設施的型號、數量和產能一并公示公告。比如配套建設的脫磷、脫硫預處理裝置,LF爐、RH爐等精煉設施。
二是完整保留了退出項目信息,即退出項目所在地區、企業名稱、退出的冶煉設備型號、數量和產能,以及拆除時間安排等;涉及跨省(區、市)產能置換,須附產能出讓公告。
三是增加了“同一冶煉設備原則上不得拆分出讓”的要求。對于確有必要拆分的,須明確拆分理由,并且最多不超過2家受讓企業,同時在產能出讓公告、產能置換公示公告中明確所有產能受讓方信息。對暫不能明確受讓方的產能須說明原因。需要注意的是,后期受讓方對于受讓產能繼續出讓時,拆分次數與原始裝備對應產能首次出讓次數之和必須在2家以內,即每一臺冶煉設備對應產能所涉及的過程周轉以及實際建設企業不得超過2家,以有效規范產能交易市場。
辦法稱,按照國家“放管服”改革思路,新辦法規定,產能置換方案的真實性、合規性以及建設項目的批建一致性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核實和監督,對第三方評估不做強制性要求。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也可委托具有冶金專業甲級資信等級的工程咨詢單位開展評估。
為了提高產能置換工作效率,促進產業政策的有效銜接和平穩過渡,對于2020年1月24日之前已經履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示且無異議或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以及已完成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產能出讓公告的跨省轉移產能,可按原辦法即工信部原〔2017〕337號文件繼續執行;對本辦法發布之后,按照原辦法已完成公示、公告的產能置換方案需要進行變更的,以及按照原辦法未完成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公示的,均須遵照本辦法重新開展產能置換工作。
為了確保產能置換不新增鋼鐵產能,本辦法繼續堅持“建設項目投產前出讓方須拆除用于置換的退出設備,并使其不具備恢復生產條件”。同時,對于“一爐多分”的情況,明確建設項目投產時間以第一個建成投產項目的時間為準,對應設備必須按要求拆除到位。
為有效避免“批建不符”,特別是“批小建大”等違法違規行為,在建項目投產前,建設項目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核實建設項目的設備型號、數量、產能等信息,與已公告產能置換方案的一致性。根據工作需要,也可委托具有冶金專業甲級資信等級的工程咨詢單位進行評估。對于批建不符擴大產能的行為,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責令企業限期整改,整改未到位之前,建設項目不得投產。
辦法明確,為促進各方規范實施鋼鐵產能置換工作,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相關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強化社會各界監督,組織各地定期自查,開展不定期抽查等。
對發現未按要求實施產能置換、審核置換方案不嚴、落實產能置換不到位等違反辦法的情形,從兩個層面進行處理,一是對鋼鐵產能置換過程中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并導致不良社會影響的企業、設計咨詢單位和評估機構,依法依規實施聯合懲戒,追究相關責任;二是對審核把關不嚴、監督落實不到位的地區和中央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向全國通報,并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
您可能也感興趣:
為您推薦
深圳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2360元/月 失業保險金為2124元/月
遼寧實施失業保險省級統籌 對缺口核定等作出詳細規定
部分保險公司推出隔離險 理賠卻存在諸多限制
排行
最近更新
- 西安將開展春風行動 助力企業復工復產、降低招聘成本
- 住建部規定完整居住社區建設的指標 要求建立15分鐘生活圈
- 中消協發布春節消費警示——理性購物,謹防“低價套路”
- 垃圾分類,在參與中更有獲得感
- 垃圾分類,人人受益
- 把最堅決最果斷最嚴格措施落實到位
- 69歲老婦炒股倒欠千萬 中信建投回應:盡職調查符合準入條件
- 對新型電信網絡詐騙也要“以不變應萬變”
- 食用油高漲上市公司增收不增利 今年或繼續高位震蕩
- 國資10.6億元接手世茂集團上海黃浦路商業用地塊
- 預制“年夜飯”走俏 監管也要“預置”
- 資本“爆炒”預制菜:中國人的胃那么容易討好嗎?
- “生三孩”政策是否有效?國家衛健委:期待“立竿見影”不科學
- 一個營地單月流水30萬!短途游的“火爆”超乎你的想象
- 抓住那些控糖的年輕人!“0糖”食品大流行,品牌纏斗升級
- 奧密克戎感染人類細胞的細節揭示
- 萬科海外擬估值約1.25億英鎊出售倫敦一物業
- 支付機構備付金交存首破2萬億 再創歷史新高
- 北交所首家轉板公司來了 27日上會科創板
- 豐臺區全域暫停聚集性活動
- 上周代表城市成交下行:一、二、三線同比降幅分別為42.9%、17...
- 北京市10區4600名醫護人員馳援豐臺
- 老年相親節目,豈是“看一熱鬧圖一樂”
- 多地重大項目投資規模力度明顯加大 新基建項目成重要發力點
- 83只科創板個股披露去年業績預告 約九成個股凈利同比增長
- A股上市銀行陸續發出“捷報”,未來走勢、估值情況將如何?
- 保險機構加速布局數字化 復合型人才短缺成“攔路虎”
- 8家險企股權被掛牌轉讓,為何險企股權不再被追捧?
- 支付備付金交存再破歷史最高點 中長期增長態勢已形成
- 觀典防務即將迎來轉板大考 業務綜合毛利率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