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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投資者與做市商合謀操縱股價被罰

4月27日,記者獲悉,證監會近日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3宗操縱市場案,1宗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

其中兩宗案件較為典型,金亞科技虛增利潤8049.55萬元、虛增銀行存款2.18億元、虛列預付工程款3.1億元,合計超過6億元,證監會決定給予金亞科技以及相關當事人處罰;投資者與新三板做市商操作員合謀操縱新三板企業“眾益傳媒”股價,被證監會處罰。

具體來看,在1宗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案中,金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金亞科技)201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金亞科技通過虛構客戶、偽造合同、偽造銀行單據、偽造材料產品收發記錄、隱瞞費用支出等方式,虛增利潤總額約8049.55萬元,占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的比例為335.14%。同時,金亞科技2014年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約2.18億元,虛列預付工程款3.1億元。金亞科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金亞科技給予警告,并處以60萬元罰款;對周旭輝給予警告,并處以90萬元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張法德、丁勇和等16名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在3宗操縱市場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7月21日、2015年10月23日至11月23日,文高永權實際控制,王交英、宋翼湘操作使用“劉某英”賬戶、“湖南志道商務信息咨詢企業(有限合伙)”賬戶,通過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利用聯合買賣、連續買賣等方式,制造“眾益傳媒”交易活躍的假象,并發布虛假信息,將股價抬高到接近文高永權認為合理的18元,并在若干交易日的最后兩分鐘,與做市商操作員岳源合謀,制造收盤價,操縱新三板企業“眾益傳媒”股價,沒有違法所得。文高永權、王交英、宋翼湘、岳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文高永權處以60萬元罰款;對王交英處以40萬元罰款;對宋翼湘處以40萬元罰款;對岳源處以40萬元罰款。

在1宗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中,文宏時任上海拓璞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股東、投資總監,作為“萬聯證券拓璞2號”賬戶的投資經理,其利用職務便利,知悉交易的標的股票、時點和數量,操作“汪某”賬戶稍早于、同步于或稍晚于“萬聯證券拓璞2號”賬戶交易有關相同股票,趨同交易股票共有27只,趨同交易金額為1.84億元,趨同股票占比47.37%,趨同交易收益為251.44萬元。依據《基金法》,證監會決定對文宏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251.44萬元,并處以251.44萬元罰款。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法律法規,破壞了市場秩序,必須堅決予以打擊。證監會將依法全面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持續凈化資本市場環境,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健康發展。

關鍵詞: 做市商 三板 股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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