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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集團未按期償付兩筆債券本息、利息,將制定重組計劃

新京報訊(記者 徐倩)3月11日,陽光城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陽光集團”)發布公告稱,2022年和2024年票據的未償付本金金額分別為1.059億美元和3億美元,公司尚未支付2022年票據本息(2月20日到期),未在30天寬限期內(2月4日)支付2024年票據的利息。

陽光集團表示,由于上述兩只債券的未償付可能會觸發公司其他現有離岸融資項目的加速償還,公司正在評估資產和預期現金流,制定整體重組計劃。

此外,陽光集團還進一步表示,公司將繼續與2022年和2024年票據持有人保持積極和持續的溝通,并繼續密切監察此事的發展,如有進展,則會作出進一步公告。

新京報記者 徐倩

編輯 武新 校對 付春愔

關鍵詞: 陽光集團未按期償付兩筆債券本息利息 將制定重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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