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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熱門!投行持續嚴監管!債券項目內控及底稿留存操作違規,中泰證券遭責令改正

記者|陳靖


(資料圖片)

投行業務持續處于強監管環境下。

近日,因債券業務制度不夠細化、債券項目執業存在內控不足的情況,中泰證券收到山東證監局對其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的決定。

決定書顯示,中泰證券存在以下問題:一是《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資銀行業務委員會股權、債權及相關業務質量控制現場核查規定》等業務制度不夠細化、在個別債券項目執業中存在內控約束及管理機制不到位的情況。二是個別債券項目終止后,項目組未及時將終止項目信息報送質量控制部門納入終止項目數據庫。三是個別債券項目工作底稿留存不完整或不規范。

山東證監局指出,中泰證券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決定對中泰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

據Wind統計,2021年中泰證券投行業務完成了35單股權項目,行業排名第10位;定增項目單數及募集資金分居行業第6位、第7位,公司債承銷只數及承銷金額分別排在行業第8位、第9位。

此外,在上年末,因*ST廣珠持續督導數年未勤勉盡責,中泰證券5名保代(付靈鈞、韓松、馬國慶、國湘、陳春芳)同日接到警示函。此外,因*ST廣珠而一同受罰的機構還包括擔任年報審計機構的會計師事務所廣東正中珠江會計師事務所(簡稱:正中珠江),資產評估機構廣東中廣信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簡稱:中廣信評估)。

據界面新聞記者不完全統計,近三年來,債券業務處罰相對更側重對于機構和個人的雙罰。就被處罰的個人方面,最近三年共有22名項目人員(多為項目負責人)、9名負有管理責任的人員(部門負責人、分管高管)、2名內核負責人被處罰,其中1名項目人員、1名部門負責人還被采取5年證券市場禁入的措施。

債券業務處罰事由多集中于盡職調查和受托管理兩類工作中。其中,盡職調查方面所涉事項的高頻詞匯包括關聯情況及關聯交易、對外擔保、獨立性、應收款項、資產受限及抵質押情況、財務情況等。

此前,證監會曾因債券業務違規一連對中山證券、首創證券、山西證券、國融證券、江海證券、紅塔證券、中郵證券、宏信證券、萬和證券等下發罰單。其中,首創證券和國融證券、江海證券等還被限制展業6個月。

有券商人士明確表示,下一步證監會還將繼續加強證券基金經營機構監管,加大檢查和處罰力度,促進證券基金經營機構持續健康發展。

關鍵詞: 投行持續嚴監管債券項目內控及底稿留存操作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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