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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存在債券承銷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 川財證券遭監管出具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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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12月5日,四川證監局發布公告表示,經查,發現川財證券存在債券承銷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個別項目盡職調查不充分,內核意見跟蹤落實不到位,受托管理履職不足;個別資產證券化項目存續期管理不到位,信息披露不到位等問題。

四川證監局認定上述行為違反相關規定,因此決定對川財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并要求川財證券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四川證監局提交整改報告。四川證監局將持續關注川財證券相關事項整改落實情況。

關鍵詞: 因存在債券承銷業務內部控制不完善等問題 川財證券遭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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