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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違規導致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濟南兩家銀行分別被開出30萬罰單


(資料圖)

8月25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濟南兩家銀行因未按規定進行審批,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山東監管局連續開出多張罰單。

其中濟陽北海村鎮銀行因未經審批程序發放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監管罰款30萬元。葛精兵因對該行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領導責任,被監管予以警告。

此外,濟南高新北海村鎮銀行因重大關聯交易未經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及董事會審批,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監管罰款30萬元。該行董事長李志強因對前述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領導責任,被監管予以警告。

天眼查顯示,濟陽北海村鎮銀行成立于2015年,注冊資本為0.4億元人民幣。濟南高新北海村鎮銀行成立于2016年,注冊資本為0.94億元人民幣。兩家銀行的第一大股東均為山東萊州農商行,持股比例分別為56.25%及76%。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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