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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場監管局通報“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處理結果

據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針對“辛巴直播帶貨即食燕窩”事件,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3日通報調查處理結果。根據通報,市場監管部門擬對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擬對銷售主體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通報稱,廣州和翊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和翊公司”)作為涉事直播間的開辦者,受商品品牌方廣州融昱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昱公司”)委托,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5日,安排主播“時大漂亮”通過快手直播平臺推廣商品“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在直播帶貨過程中,主播僅憑融昱公司提供的“賣點卡”等內容,加上對商品的個人理解,即對商品進行直播推廣,強調商品的燕窩含量足、功效好,未提及商品的真實屬性為風味飲料,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90萬元的行政處罰。

通報指出,經調查,和翊公司直播期間投放的商品購買鏈接,是融昱公司在天貓平臺開設的“茗摯旗艦店”,消費者點擊上述鏈接可直接進入該網店購買涉案商品,收款和發貨等行為均由融昱公司實施。據此,市場監管部門認定涉案商品的銷售主體是融昱公司。

融昱公司為和翊公司直播活動提供的“賣點卡”,以及在天貓“茗摯旗艦店”網店發布的內容,均存在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行為,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的規定。

經涉案商品產地的市場監管部門抽檢,融昱公司銷售的“茗摯碗裝風味即食燕窩”的13個項目,符合GB 2760-2014、Q/DZXY 0010S-2020、GB 14880-2012要求,但該商品標簽存在瑕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擬對其作出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0萬元的行政處罰。

廣州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下一步,將堅持依法行政,嚴厲打擊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的違法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也將會同有關部門規范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引導行業自律,促進網絡直播營銷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關鍵詞: 辛巴直播帶貨 調查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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