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新聞 > 業界 > 正文

中信證券被深圳證監局點名:存在三大問題 責令改正

中華網財經訊,2月10日晚,據深圳證監局消息,中信證券因私募托管業務、投行業務、資管業務存在問題,被深圳證監局采取責令改正措施。

經查,中信證券存在以下情形:

一、私募基金托管業務內部控制不夠完善,個別項目履職不謹慎。一是業務準入管控不到位,部分項目業務準入未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標準和審批程序,未充分關注和核實管理人準入材料。二是投資監督業務流程存在薄弱環節,部分產品未及時調整系統中設定的監督內容,部分投資監督審核未按公司規定履行復核程序,對投資監督崗履職情況進行監督約束的內控流程不完善。三是信息披露復核工作存在不足,對個別產品季度報告的復核存在遲延。四是業務隔離不到位,托管部門與從事基金服務外包業務的子公司未嚴格執行業務隔離要求。

二、個別首次公開發行保薦項目執業質量不高,存在對發行人現金交易等情況關注和披露不充分、不準確,對發行人收入確認依據、補貼可回收性等情況核查不充分等問題。

三、公司個別資管產品未按《證券公司定向資產管理業務實施細則》(證監會公告〔2012〕30號)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根據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客戶提供對賬單,說明報告期內客戶委托資產的配置狀況、凈值變動、交易記錄等情況。

深圳證監局表示,以上情形反映出你公司對相關業務的管控存在薄弱環節,內部控制不完善,違反了2013年《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92號)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證券投資基金托管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2號)第三十三條、《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05號)第四條第一款、2017年《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37號)第三十四條等規定,依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第七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你公司應對私募基金托管業務、投資銀行業務和資產管理業務深入整改,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內控制度和流程規范,保障業務規范開展,謹慎勤勉履行職責。你公司應當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關鍵詞: 中信證券 深圳 證監 點名

最近更新

關于本站 管理團隊 版權申明 網站地圖 聯系合作 招聘信息

Copyright © 2005-2018 創投網 - www.zzkede.cn All rights reserved
聯系我們:33 92 950@qq.com
豫ICP備2020035879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