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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宣傳及變相承諾收益等,同花順子公司收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中華網財經訊,12月28日,同花順發布關于子公司浙江同花順云軟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云軟件公司”)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的公告,經浙江監管局核查,云軟件公司存在夸大、虛假宣傳以及變相承諾收益;在未對客戶進行風險評測的情況下,即向客戶推薦具體軟件;存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漏洞等五大違規行為。

違規行為如下:

一是開發并銷售的薦股軟件由未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人員主導;

二是部分營銷、服務人員存在夸大、虛假宣傳以及變相承諾收益,部分提供投資建議人員未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個別營銷人員私下收取客戶費用;

三是在業務推廣環節,在未對客戶進行風險評測的情況下,即向客戶推薦具體軟件,存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的漏洞;

四是未按時向浙江監管局報告公司負責人變更事項;

五是“同順號”是提供投資咨詢服務的公眾平臺,云軟件公司作為運營主體對“同順號”中涉及投資咨詢服務未盡到合規管理責任。

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十二條、第二十四條,《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四條、第七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關于加強對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監管的暫行規定》第二條、第四條的規定。根據《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第三十三條、《關于加強對利用“薦股軟件”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監管的暫行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浙江監管局決定責令云軟件公司對上述問題進行改正。云軟件公司應采取有效措施,將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放在整改的首位,并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1個月內,向浙江監管局提交書面報告,并接受檢查驗收。

財報顯示,同花順第三季度實現凈利潤4.13億元,同比增長24.19%;前三季度實現凈利潤9.9億元,同比增長28.31%。

同花順2021中報顯示,公司主營收入13.27億元,同比上升33.87%;歸母凈利潤5.77億元,同比上升31.42%;扣非凈利潤5.74億元,同比上升33.52%;其中2021年第二季度,公司單季度主營收入7.97億元,同比上升31.28%;單季度歸母凈利潤4.08億元,同比上升30.52%;單季度扣非凈利潤4.04億元,同比上升31.48%;負債率40.54%,投資收益-31.49萬元,財務費用-8330.94萬元,毛利率88.32%。

截止12月28日收盤,同花順收于141.48元/股,漲幅為3.58%,總市值約760.6億元。

關鍵詞: 同花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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