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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業再迎政策紅利 “放水養魚”護穩經濟大盤

預計全年退稅減稅約2.5萬億元,其中留抵退稅約1.5萬億元,退稅資金全部直達企業;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100萬元至300萬元部分,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對減稅降費支持小微企業發展作出部署。

小微企業作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在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作用,其發展狀況與我國就業及經濟社會平穩運行密不可分。

為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于日前發布公告,明確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根據兩部門此次發布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小微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據悉,公告所稱小微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記者梳理發現,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對比來看,此次公告主要的變化在于,小型微利企業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由減按50%征收,減少至減按25%征收,應納稅所得額進一步減少,小型微利企業的稅收負擔進一步減輕,稅收優惠力度更大。

“這相當于在原有優惠的基礎上再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提高了減免幅度。”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繼續延續對小微企業的減稅,充分體現出我國宏觀經濟政策穩定性、持續性及科學性的特點。

李旭紅指出,在當前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的三重壓力下,小微企業的經營發展面臨諸多困境,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優惠力度,助企紓困,減輕了小微企業的負擔,在穩市場主體的同時也促進了就業,為我國經濟穩步復蘇、持續向好注入更強動力。與此同時,也立足長遠“放水養魚”涵養稅源,保證了財政的可持續性。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西財智庫首席經濟學家湯繼強在接受人民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小微企業量多面廣,是經濟活力的體現,也是帶動就業的主力軍。當前,受外部環境挑戰和疫情影響,小微企業發展面臨困境。兩部門此次發布的公告,緊盯市場主體特別是小微企業的需求,以政策“活水”源源不斷滋養市場主體,助力小微企業渡過難關,護穩經濟大盤。

關鍵詞: 小微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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